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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丢4万营业款 挪用13万公款买彩票欲补漏被抓

发布时间:2017年2月3日  来源: 萧山刑事律师     http://www.xshxshls.com/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老师伯听说,在温州乐清北白象一超市工作的何某,因丢失营业款,想中大奖以奖金贴补“漏洞”。结果,竟挪用超市营业款去购买彩票。

  湖北籍男子何某,今年24岁,在北白象一超市做店长助理兼出纳,每天要将超市营业款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3月13日下午3时许,何某本想将前两日的营业款共计39000多元存入银行,因银行人太多,他实在等不住,就打算第二天一早再去存。当晚6时许,何某突然发现营业款不见了,怀疑是被自己遗落在公交车上。

  第二天,何某将营业款丢失一事告诉店长刘某。刘某要求他尽快将钱补齐。何某想尽办法,在一个星期内补回了20000多元,剩下近一半的钱款实在补不回来。无奈之下,他想到了一个“妙招”:买彩票中大奖。

  于是,何某开始每日挪用不少于1000元的营业款,用来购买体育彩票。最多一次,他挪用了8000元。本月初,超市所在的总公司发觉,这家超市5月1日到4日都没有营业款存到银行账户上,于是总公司开始着手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何某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竟挪用了13万余元营业款。随后,警方将何某抓获。

  据何某交代,超市一般10天左右核对一次账目,他会将对账时间拖延一两天,将拖延两天的超市营业额,补到10天对账期内缺少的营业额里。“这个坑越挖越大,最后把自己给埋了进去。”何某懊悔地说。

  目前,何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正是:

  大意丢失营业款,

  想靠“妙招”混过关;

  一心想中五百万,

  最后成了“经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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