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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情深演绎悲剧 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来源: 萧山刑事律师     http://www.xshxshls.com/

12月10日,河北廊坊中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铁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案多是因为儿子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据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人民币355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刘铁男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刘铁男受贿一案,因其本人曾位高权重、涉及“审批腐败”且涉嫌受贿金额巨大,其子刘德成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充当国企只挂名不上班的“影子员工”吃空饷,牵涉多家知名企业、相关行贿人是否受到法律惩处等多重因素,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

为何会被判无期

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刘铁男的涉案为3000多万,在数额上已经远远超过10万元的规定,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检方认为,刘铁男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四起犯罪事实,折合人民币1875.3万元,属于“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此种情形“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同时,刘铁男及其亲属配合司法机关退缴赃款赃物,在提起公诉前,此案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才判处无期徒刑。

从轻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

而且,《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关于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的处理中再次明确: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所以,不论是刘铁男从轻处罚也好,被判无期也罢,这一切都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是罪刑法定原则最公正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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