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仁寿县检察院获取原珠加乡花园邮政代办所代办员伍某涉嫌挪用巨额公款欲潜逃的重要线索后,及时将其挡获并展开调查。查实41岁的伍某于1997年被聘为邮政所代办员后,利用工作之便,采取收取储户存款不给正式储蓄凭折、打白条等手段,挪用储户存款40余万元用于购房、吃喝玩乐和赌博。
随后,仁寿县检察院又接到报案:原宝马乡花瓷邮政代办所代办员陈某到该县邮政局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自己的经济问题。该院初步查明:32岁的陈某于1996年9月被聘为邮政所代办员,1998年8月至去年12月,他采用向储户开具邮政储户存款凭单、不出具正式邮政储蓄存款单、收取储户的存款不上交邮政支局以及清户挂失储户存款的方式,将储户存款取出,共挪用储户资金53万余元供赌博和买彩票。
4月下旬的一天,仁寿县原蜂蜜乡邮政代办所代办员张某在亲人的陪同下,也来到该县邮政局投案自首。仁寿县检察院迅速查明:44岁的张某于1999年3月被聘为邮政所代办员,2001年至去年12月,她采用与陈某同样的手段,挪用储户存款40余万元供自己赌博和挥霍。
目前,仁寿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已对伍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以上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